雖然自己公司是做品牌行銷跟管理,但我對電商的底子其實很深,就是因為很深所以我才知道他的魅力在哪裡,在還沒創業時我已經賣過水晶酒杯、LED唇蜜…等等產品。

在六年前剛創業我們承接了一個女裝的購物網站,原以為對方只是玩玩。後來發現他是玩真的,現在他依然還在賣只是用比較大的平台,那時是電商的紅利時代,facebook是100%觸及,粉絲數只要有個3-5萬就很厲害了,超過10萬還得了。

那時網站常常當機,因為初期購物技術不純熟,也沒有分散式架構跟平台,常常晚上十點多網站就掛掉,因為請網紅發文創造大量的訂單跟流量,點開後台一個晚上20幾萬的訂單,持續了兩天,兩天這個客戶營收就50萬。

三年前我服務的客人,我幫他擬過一檔鋼筆的廣告,把受眾移到香港,創造了一天20幾隻高價鋼筆的銷量,而且跨海寄出,跨過以往面對面販售的城牆。

這種報單的快感。我想這就是我目前持續投身在品牌圈跟行銷圈的原因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