賺錢的分配,不是按照學歷也不是按照知識經驗,更不是按照能力來的,而是按照承擔風險或是一些責任的輕重來決定,百萬年薪,顯然是站在一個打工階層的視角來看問題,所以凡是憑藉資本和風險作為要素來取得回報的情況,不太適用。

先講一個純粹而簡單的真理:所有打工者創造的價值都遠遠超過其獲得的收入。

假如你是一個房產銷售員,你每個月為公司創造的業績可能是幾千萬,但你的工資只有幾萬塊(已經很好了)。你主導的一款App為公司帶來了千萬級的投資,然而,你可能只拿到了不過近百萬的年薪。你是諮詢顧問,沒日沒夜加班,做了一單三個月的專案,公司收取了客戶300萬的諮詢費用,而你們所有專案成員,加起來不過拿到了30萬的工資。

收入分配的要素按照優先順序排序是:風險>責任>資本>勞動。

對於單純的打工者而言,往往其投入的要素是優先順序最低的勞動,所以其在價值(收入)分配當中,也處於分配鏈的末端。金融學裡一個基本的理念是,所有資產定價都無法繞開風險這一核心要素,或者說資本資產的定價,就是對風險的定價,也沒有什麼大的問題。a)。

這就是為什麼在投資行業,往往絕對收益(注意,未經風險調整之前)最高的是成功的天使投資,極端如MIH對騰訊公司的投資,3200萬美元變為現在近600億美金,回報2000倍,這一成績全球投資界無人超越。這是對風險是價值分配的第一優先要素的最好例證。

不承擔風險,是不可能獲得高回報的。同樣地,成功的創業者後續獲得的一系列財富,也屬於利用其承擔的風險,參與對價值的分配。

有個簡單而純粹的結論是:打工者創造的價值,通過讓渡風險,大部分轉移給了老闆(股東)

企業價值的大部分是員工創造的,這個結論沒有任何問題,沒有哪個公司可以僅憑老闆和幾個管理層就能實現營業收入和增長。但只有老闆承擔了公司經營的風險,員工沒有,甚至職業經理人也沒有(順便再鄙視一下那些臭不要臉的職業經理人內部控制公司的行為)。

員工通過讓渡自己創造價值的大部分給老闆,同時也讓渡企業經營的風險,這其實是一項非常公平的交易。

市場對風險的定價,以及由此形成的承擔風險作為首要優先要素參與產出的分配,大概是人類文明發展過程中最偉大的發明之一,如果是某個人發明了這個規則,我想這個人足夠拿一百次諾貝爾獎。對風險的承擔其實是市場發揮資源配置作用的關鍵之所在,承擔風險的多少來決定最終的報酬分配,也是整個經濟和商業體系運轉最公平的保障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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